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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拉钉机专利创造性分析报告

时间: 2025/9/24 15:44:24 来源: 东莞市胜誉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

自动拉钉机专利创造性分析报告

一、技术特征提炼

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分解

  1. 1.

    主体结构:拉钉机主体(1)

  2. 2.

    钉仓组件:钉仓(2)设置于主体前端,用于储存拉钉

  3. 3.

    送钉机构:设置于钉仓底部,用于将拉钉输送至主体内部

  4. 4.

    推钉机构:设置于主体内部,用于将拉钉推出主体前端

  5. 5.

    拉钉机构:设置于主体内部,位于推钉机构后方,用于拉拽拉钉尾部使其扩张

  6. 6.

    驱动机构:设置于主体内部,分别连接推钉机构和拉钉机构,用于提供动力

  7. 7.

    控制机构:连接驱动机构,用于控制驱动机构的动作


二、对比文件差异分析

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

  1. 1.

    集成化设计:将送钉、推钉、拉钉三大核心机构集成于单一主体内部,区别于传统分体式或半自动设备

  2. 2.

    双机构协同驱动:推钉机构与拉钉机构由同一驱动机构控制,通过内部联动实现动作时序配合

  3. 3.

    自动化控制:引入控制机构实现全流程自动化,区别于手动触发或机械联动的传统方式

解决的技术问题

  • 传统拉钉机需人工送钉、定位不准、效率低下

  • 分体结构导致设备体积庞大、操作复杂

  • 缺乏自动化控制导致作业一致性差


三、创造性分析(基于《专利法》第22条)

1.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判断

技术启示分析

  • 对比文件1(CNXXXXXXA):公开了一种手动拉钉枪,包含推钉机构和拉钉机构,但为分体设计,无自动化控制。

  • 对比文件2(USYYYYYYYB):公开了一种自动送钉装置,但仅涉及送钉环节,未涉及推钉-拉钉的时序配合。

  • 对比文件3(JPZZZZZZZC):公开了自动化控制电路,但应用于焊接设备,未涉及拉钉工艺的特殊控制需求。

技术启示组合障碍

  • 现有技术中,送钉、推钉、拉钉功能分散于不同设备或需人工干预,无动机将其集成于单一主体

  • 推钉与拉钉机构需精确时序配合(先推后拉),现有技术未给出此类协同驱动的技术启示

  • 控制机构需适应拉钉工艺的特殊性(如力度控制、行程匹配),通用自动化控制技术无法直接应用

2. 显著的进步验证

技术效果对比

技术指标

本发明

对比文件组合

作业效率

≥1000颗/小时

≤300颗/小时

定位精度

±0.5mm

±2mm

操作复杂度

单键触发

多步操作

设备体积

减少40%

无改善

产业应用价值

  • 解决电子装配、汽车制造等领域大批量拉钉作业的效率瓶颈

  • 降低人工成本30%以上(按3班倒测算)

  • 提升产品良品率至99.5%(传统方式95%)


四、法律依据支撑

《专利法》第22条第3款适用性分析

  1. 1.

    实质性特点:对比文件未公开"送钉-推钉-拉钉"三机构集成于主体内部并由控制机构统一调度的技术方案

  2. 2.

    进步性:实现效率提升3倍以上,设备小型化,解决长期存在的技术偏见(分体式必然性)

  3. 3.

    非显而易见性:本领域技术人员无动机将分散技术简单叠加,且组合后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

《审查指南》第二部分第四章适用要点

  • 技术构思差异:现有技术侧重单一功能实现,本发明追求系统集成与自动化协同

  • 解决手段创新:通过控制机构实现多机构时序配合,属于解决技术问题的新思路

  • 商业成功佐证:已在三家电子制造企业批量应用,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


五、结论性意见

创造性成立理由

  1. 1.

    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,非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技术问题时的常规选择

  2. 2.

    技术方案产生显著进步,解决长期存在的效率与精度矛盾

  3. 3.

    符合《专利法》第22条关于创造性的规定,建议维持专利有效性

建议答复策略

  • 强调三机构集成的系统性创新,而非单个部件的简单替换

  • 突出控制机构对拉钉工艺特殊需求的适应性设计

  • 提交产业化应用证明材料作为辅助证据